今天是:
    人事处在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,贯彻落实国家人事工作政策,负责全校的各项人事工作,下设人事科、师资科、劳资科。人事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,教职工考核,职称评聘,教职工上岗及校内津贴考核发放;人事调配,人才招聘,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;劳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,合同(临时)工计划与管理以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人 事 科 工 作 职 能
师 资 科 工 作 职 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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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服务指南

(一)申请岗位变动:

教职工按自己所上岗位享受校内津贴,同时履行相应的岗位责任。如自己的职称、行政职务、工人技术等级等上岗条件(上岗条件详见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》)发生变化,应由本人向师资科提出岗位变动申请,具体程序如下:

1.本人下载填写《教职工上岗申请表》,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,送师资科备案;

2.师资科按申请的新岗位调整校内津贴,时间从岗位变动的下月算起;

(二)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审批程序:

1.填写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报考研究生审批表》;

2.相关部门批准后,人事处出具与报考相关的手续;

3.考生被录取后,到师资科签定有关协议;

4.教师做博士后研究的审批程序依此办理。

(三)教师培训进修审批程序:

1.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进修计划向师资科提出进修申请,说明进修目的、内容、时间、费用等;

2.相关部门批准后,人事处出具相关的手续;

3.进修时间半年以上的,须同学校签定协议。

(四)《教师资格证》申请办理程序:

1.《教师资格证》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布署一般每年一次;

2.新进入我校任教的教师首先参加当年的岗前培训(每年的9月份)并取得合格证书;

3.取得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(二级乙等以上);

4.申请者按人事处通知提交有关材料,由人事处统一向省教育厅申报。

(五)普通话水平测试程序:

1.普通话水平测试由省语委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进行,一般每年上、下半年各一次;

2.申请者按人事处通知报名,按人事处统一安排培训和测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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